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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1章 希望的田野(三)

6月12日,午后,一辆马车碾过新铺的碎石子路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,驶入新丰乡(今俄勒冈州比弗顿市)崇明堡的寨门,最终停在了一栋两层木屋前。

这木屋崭新,还散发着杉木和桐油混合的气味,样式简单,除了比周围的工棚、仓库高大些,并无多少装饰,与江南沈宅的飞檐斗拱、曲径通幽相比,直白得近乎粗野。

闻讯赶来的管事沈忠一路小跑,殷勤地打开车门,脸上堆着见到主心骨的谄媚和讨好。

「七少爷,你可算回来了!一路可还算辛苦?」

车帘掀开,沈士弘弯腰钻了出来。

他约莫三十出头,面皮白净,身穿一袭湖蓝色绸衫,杭绸直裰,腰间系着丝绦,悬着一枚羊脂玉佩。

这身装扮在江南是寻常士子的体面,但在这片以灰褐土地、墨绿森林、靛蓝粗布为主色调的初垦地里,却显得异常突兀,甚至有些扎眼,仿佛一幅水墨山水里突然点进了一团过于鲜亮的颜料。

他落地后,先是使劲伸展了一下酸痛的四肢,骨骼发出细微的脆响,随即皱眉抱怨道:「这新洲的路可真不是人走的,二十多里地,颠得我五脏六腑都要挪位了。」

「而且,这一路上放眼望去,除了林子就是草甸,荒凉得紧,连个像样的村落都瞧不见,比咱们崇明的沙洲芦苇荡还不如!」

沈忠接过少爷随手脱下的薄绸披风,赔着笑道:「七少爷说得是。这地方,乍一看是开阔,可看久了,就觉得空得心慌。」

「咱们这崇明堡,名头是老太爷亲自定的,气派!可你瞧瞧,方圆七八里,除了咱们自己敲敲打打、砍树烧荒弄出来的这点动静,真是————连个人声都稀罕。」

「想去新丰镇买包盐、扯几尺布,都得骑马跑上大半个时辰,一路还得提着小心,防着草窠里蹿出个野物,或是踩着什么蛇虫。」

「怎么?」沈士弘斜睨了他一眼,「听你这口气,也觉得这新洲是苦寒之地,待不下去,心里头————惦记着回大明了?」

「哎哟,七少爷,你这话可折煞小的了!」沈忠腰弯得更低,连连摆手,「老太爷和四爷派小的来,就是让我尽心尽力服侍你,帮着把咱们沈家这新洲的根扎稳了。」

「小的就算觉得这里千般不好,那也不敢有半点怨言,更别说想着回去了。便是龙潭虎穴,小的也得跟着少爷你闯不是?」

「哈哈————」沈士弘被他这话逗乐了,脸上露出些世家子弟惯有的得意神色,伸手用力拍了拍沈忠厚实的肩膀,「你这张嘴呀,倒是会哄人开心。行,就冲你这番表忠心,本少爷回头写信给老太爷,定给你记上一功,好好夸赞一番!」

「谢七少爷擡爱!」沈忠脸上笑开了花,随即又凑近些,带着几分好奇问道:「七少爷这番去会川城(今波特兰市)公干,一去月余,那边可是子午河地区的首府,新华有名的大城,可有什么新鲜热闹、好玩的事物,说给小的们开开眼?」

「好玩的食物?」沈士弘闻言,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,嘴角撇了撇,露出几分不屑与失望,「会川城?首府?呸!在我眼里,那就是个顶着一府名头的破落小镇罢了,有什么可说的?」

「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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