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友好 老克林
嗯,也就三四厘米长,细细的一条划痕。
这伤:
一看就知道是刚擦没过久,连表皮都没伤到。
再晚点露出来就要愈合了。
该死,你就不能做的更逼真一些,我回去好打报告。
莱特警长无奈摇摇头,白了逢山一眼,朝同事挥下手。
「好吧,让我们看看这个混蛋。」
一名带着防寒帽的络腮胡警员拉开房门走进去,出来时拖着一个被绳索绑成米其林轮胎的莫里斯。
莫里斯被扔到地上,很明显在过去某个时间点,被揍的很惨,脸上青一块紫一块,肿得几乎看不出原来模样。
见到骑警,莫里斯激动得发出鸣呜声,双眼充满渴望,拼命想要说些什么,
却因为嘴巴受伤,愣是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络腮胡警员看了眼逢山后,向警长汇报情况。
「头,这个混蛋像是被卡车了,嘴巴受伤,看样子需要在医院接受很长时间治疗。」
「法克,市民纳税不是为了给交通事故用的。」莱特警长懊恼骂了一句后,
看向逢山,「伙计,既然他是皇冠领的疑犯,按照抓捕条例你有第一优先权,是让我们带走,还是给你留下。」
这种情况就跟前些日子处理的一起跨区域盗窃案类似,治安官和州警部门在管辖权问题上也曾有过类似纠结。
究竟是由最先抓捕疑犯的部门处理,还是按照案件发生地来决定归属,往往需要权衡各种因素。
此时的莱特警长心里也在盘算。
如果对方选择让州警带走疑犯,后续调查和审讯工作会相对顺利,但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满。
如果对方决定留下疑犯,自己这边又要考虑后续问题。
「还是我带走吧,我们皇冠领有医院和监狱,先调查非法入侵和盗猎驯鹿的案件,然后再把他交给你们。」
逢山似乎看出,眼前这位说话和善的莱特警长,完全没有带走莫里斯的意思。
呜呜呜鸣!!
倒在地上的莫里斯像条一样扭动身体,眼晴里全是恐惧和害怕。
自己宁愿被骑警带走,也不能留在这个恶魔手里。
会死人的。
莫里斯在心里疯狂地呐喊,可嘴里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鸣鸣声。
「您看,警长,莫里斯先生似乎很同意我的建议!」逢山笑道,那笑容中带着几分得意和狡点。
莱特警长同样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,似乎已经预见到莫里斯的结局。
阿拉斯加面积很大,占美国五分之一的土地,人口却只有73万。
每年都有数百人失踪,这还能统计到的数据,或许还有更多没有纳入统计的人数中。
「伙计,要是所有安全官都像你一样善解人意,我们骑警工作压力会轻松很多,我还有一个案子,马上赶往波因特莱,它就交给你了。」
在这里,逢山察觉到警长话里的词语错误问题,他和它在英文里发音和意思完全不一样。
作为一名经验丰富、训练有素的警长,肯定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,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。
逢山心思急转,瞬间明白其中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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