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26章 漫天风雪送一人  半碗绿豆面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腊月二十,玉熙宫西暖阁。

铜炉里的炭火烧着,比往日落了些。外面下着小雪,雪片落在窗棂上,窸窸窣窣地响。皇帝坐在御案后面,面前摊着一封奏疏,纸是新裁的,墨迹还没有完全干透,是通政司一个时辰前刚刚送进来的。

奏疏的封皮上写着“臣海瑞谨奏”几个字,字迹是他熟悉的,细瘦清癯,笔画间带着一股执拗的劲儿。皇帝翻开封皮,展开里面的纸页。纸是新纸,但字写得比往常吃力,有几处的笔锋微微发颤,像是一笔一划都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写出来的。

他逐字读下去——

臣海瑞谨奏:为临终陈言,以正君道、明臣职事,厘清宗室之制、以固国本事。

臣七十有八矣。今冬以来,常觉精神日渐衰颓,食量减半,夜不能寐。臣自知气血已竭,大限不远。臣不敢以微躯自惜,惟有一事耿耿于怀——臣在清核厅五年有余,核查宗室田产,手过三万顷之数,亲见藩王之制积弊之深,藩王之变革仍需严控不变。此事若臣不说,恐再无人能说。臣请以五年所见,为陛下一陈之。

臣奉命清查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五省宗室田产。初以为只需清丈土地、核对旧档便可。及至实地,方知藩王名下田产之弊,远不止隐田挂名而已。各地王府以“奏讨”、“置换”、“代管”等名目,将百姓之田移入王府名下。有的以低价强买,有的以权势逼迫,有的甚至不曾付过一文钱,只凭藩王一纸手令便圈占民田。臣在河南访得一户,三兄弟原有良田八十亩,周王府以“替王府代管”之名,将田产尽数收去,反将三兄弟编入王府佃户,自耕之田变成了给王府交租的田。三兄弟不敢言、不敢诉。地方官不敢管、不愿管。

臣由此知,宗室之弊,不在宗室自身,在朝廷之制。宗室之田愈广,百姓之田愈窄。宗室之禄愈厚,太仓之储愈薄。臣清出三万顷之田,看似数字可观,然臣心知,此远非全部。若朝廷不从根本上裁抑宗室特权、限制田产扩张,则清核厅今日收回三万顷,十年之后,藩王又可将田地圈占回去。

臣请为陛下再言之——藩王之制,当从三处着手:

其一,严控田产。藩王田产,以新《宗藩条例》之数为准,不得逾越。嗣后诸王不得以任何名目新圈民田。有逾制者,州县可直奏,不必经由藩司转呈。

其二,明法度。藩王之属犯法,与庶民同律。今之律令,藩王有罪,往往从轻处置、从宽发落,名为“优待”,实则纵容。以王府之尊,行豪强之事,而朝廷不加约束,则藩王之害永无消弭之日。臣非苛待藩王也,臣知若不严加约束,藩王之害必及藩王自身。放纵者,终将自毁。

其三,清吏治。藩王之害所以蔓延,不独藩王之过,亦地方官吏之过也。宗室圈占民田,地方官不仅不阻,反助纣为虐,或帮其伪造文书,或替其遮掩账目。此辈之贪,不在取贿,而在偷安。怕得罪藩王,便以百姓之田为进身之阶。臣以为,官府当有明规:凡为藩王提供便利、助其逾制者,与藩王同罪。此法若立,地方官自会多一分畏,少一分苟且。

臣在清核厅五年,每至一地,见百姓流离、田土荒芜,而王府之中,仓廪丰实、亭台罗列,心中未尝不怆然。朝廷养藩王,非养其奢也。太祖设藩之制,本意是屏藩王室、护卫社

章节内容不完整,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!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