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3章 应该 没有吧? 狸猫换银子
副刊上的《猫头鹰邓雷故事》,这是当时香港极其罕见的科幻小说,写得比倪国的卫斯理科幻更早。
只不过这位老先生自不量力,竟然迷上了古董,将《南华晚报》副刊让给了徒弟冯约翰,结果红了《司马洛传奇》,而他自己屡屡打眼,赔了个一塌糊涂,落了个晚景凄凉。
不过这时候还没赔到破产,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。
最后说到何行,他原名陈耀庭,本来是上海百乐门舞厅的大班。阅历深、见识广,对旧上海的欢场奇闻、小姐艳史、名流恶行等等,均了然于胸。
后来随大流来了香港,但香港没有百乐门,无事可做,只能执笔为文,将所见所闻全部置于书中,成为杨天成之后,又一著名欢场小说作家,读者万千。
以这四位、金庸、倪匡等人为代表的海派作家,加上许多从上海搬来香港的报社老板、主编,便共同构成了香港文化界「势力最大」的海派。
其次便是本土及其他地方的作家,可惜人数虽多,但不抱团,最后则是还算抱团,可人数最少的英籍报社高层和记者。
不过他们专为在香港的英国人服务,如果今天不是港督府相邀,他们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、跟其他两派的人有所交集。
如果抛开那些电视台、报社的老板、主编,只看文人,前有「四大海派作家」,后有「香港四大才子」,至于亦舒、林燕妮、李碧华这些人,还得排他们之后。
尤其是李碧华,现在还没开始进入影视圈,也没有自己的作品,如果不是某报社的专栏作家,又是少见的女作家,今天都没资格进入这里。
哦,还有一个黄玉郎,去年才成立了玉郎国际公司,成为金庸之后,第二个从写手跃升为文商的文人。
且当画漫画的也是文人吧。
香港这地方,要求真的不能太高。
陈凡举著酒杯,嘴里一会儿上海话,一会儿白话,一会儿英文,周旋在各个群体之间,颇有几分交际花的风范。
而这三类群体都颇有些惊喜。
英文的就算了,刚才和麦理浩、查尔斯会谈的时候,陈凡就展现了娴熟的英文水平。
倒是上海话和白话,让大家很是惊喜不已。
挨了一巴掌、又吃了个甜枣的金庸惊讶地问道,「陈先生,你不是江南人吗,怎么上海话说的这么好?」
陈凡笑道,「我有一位师父,曾经在上海待过几年,学过一点上海话,我也跟著他学了一些。另外,我妻子目前在上海求学,我会经常过去跟她团聚,时间久了,加上有一点上海话的基础,便也顺理成章学会了上海话。」
他总不能说,我有外挂,两天就学会了吧。
金庸恍然大悟,「原来如此。」
这时旁边的黄沾问道,「陈先生,那你的白话怎么会这么好?」
他说著指了指金庸和邵六叔,「你看看他们,来香港几十年了,也没学会讲白话。」
白话就是粤语,但比起正宗的粤语,更偏重于口语。后来香港记者把口语当书面文用,整得广州同胞都看得两眼发懵。
邵六叔一听,赶紧摆手,「学不来、学不来,年纪大了,能把国语讲好就很不错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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